收到黄小跳名为“复眼”的mail,欢天喜地的打开来。她说她想把指甲涂得花花绿绿。我说我以前每一天都把指甲涂得漂亮亮,黄色,绿色,红色,黑色,白色,紫色,天天都有新颜色。她说写mail写到一半的时候跑去厕所抽烟,我说我想把烟头烫在那些人的脸上,像远古时代奴隶的标记。嘿嘿,我是个恶毒的女人。我教她早上喝牛奶不拉肚子的方法,却忘记问她关于粉红衬衫的种种。
好吧,今天开始我决定叫你多多。为了奖励你给我写了一首美丽的分行。嘿嘿。
⊙女朋友
25岁
我们的青春火焰都已熄灭
作为旁观者,我感到羞愧不安
在日复一日的写字楼里
偶尔,你合拢双手
呐喊
更多的时候,用左手安慰右手
“一生只爱过一个人”
他,他,他,以及他
都是那个他
让我告诉你,我的女朋友
太狂热的爱,连养育它的肉体也会崩溃
今夜,我只能用这首分行
代替一个男人的拥抱
祝你晚安
2007/1/16 3F–多多
你不肯承认为是给我写的,但我举出的呐喊例子却偷偷的出卖了你。你抱怨我没有给你写过诗,说那是最高的境界。亲爱的,如果人人都能写诗,那么诗就来得一点都不矜贵了。不是吗?
我还是爱唠唠叨叨的写一些乱七八糟的字,我想那是源于我更爱用写信的方式来代替用嘴巴倾诉。儿时每一封朋友寄来的信,都保存得好好的。偶尔拿出来看看,能唤起一些已经遗忘了的青葱岁月。那是多么美好的事啊。
每天都是最年轻的,因为明天便已老去。亲爱的朋友们,即使现在我们手写的功能已经因为科技的发达而慢慢退化,但是我还是希望可以收到你的来信。即使是e_mail,也会让我高兴好久。我纵不是唐晓芙,你纵不是方鸿渐。但是写信,总是一件恒久而美好的事。
宗帅 刘
宗帅 刘
夏奇拉
Sam